深圳婦女社會工作的探索與思考
社會工作是一種助人的實踐活動,婦女社會工作是以婦女為服務對象的社會工作。婦聯引進社會工作理念,把專業社會工作與傳統的婦女工作相結合,為婦女兒童和家庭提供專業化、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務,是順應時代需求的必然選擇。
2006年深圳市委召開了婦女工作會議,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婦女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切實加強對婦女工作的領導,要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采取‘政府主導、婦聯培育、社團運作、社會參與’的方式,探索用社會工作模式解決婦女兒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007年底深圳被列為全國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城市,深圳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提出要推進社會工作職業化、開發社工崗位、發展民間社工機構、建立公共財政支持體系、實行社工義工聯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確立了以“政府推動,民間運作”為特征的深圳社會工作體系的基本架構。
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圳市婦聯承接了社會工作試點任務,先后啟動了“陽光媽媽”、“陽光家庭”服務項目,進行深圳婦女社會工作的大膽嘗試,得到各級黨政領導和婦女群眾的高度認可,先后獲得深圳市第四屆、第五屆關愛活動“最具創意項目”、“市民最滿意項目”獎和深圳市“鵬城首屆慈善項目獎”。
一、探索:創建“陽光系列”服務項目,社會工作與婦女工作有機結合、形成特色
為了向婦女兒童和家庭提供更有效的服務,深圳市婦聯于2006年組織專題調研,對引進社會工作理念、創新婦女工作有了初步的認識,并根據調研情況,于2007年3月啟動“陽光媽媽”服務項目,以關注婦女中的弱勢群體為介入點,采取“自辦基地”、“推薦就業”、“掛靠充資”等形式,重點對單親、貧困、失業婦女實施有效的幫扶。截至2008年6月,全市建立“陽光媽媽”就業基地26個,安排戶籍困難婦女就業1169人,這項工作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隨著社會工作理念在婦女工作中的加深運用,以及全市試點工作的醞釀和啟動,我們對“陽光媽媽”服務項目進行延伸和拓展,2008年初開始,以福田、南山、龍崗三個區為試點,先后創建了三個“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并定位為市婦聯設計、組織、指導開展的一項立足社區以滿足婦女兒童和家庭多元化需求的社會服務項目,服務領域由個體拓展到家庭、服務對象由弱勢群體拓展到全體成員、服務手段由婦聯的傳統方式發展為婦女工作與社會工作有機結合的專業化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了婚姻調適、家庭調解、親職教育、婦女維權、青少年成長等一站式服務,覆蓋人群達23萬人。期間,市婦聯整合社會資源,通過自建、掛靠、推薦就業等方式,創建一批以工藝品加工、居家養老、家政服務、小學生校外托管等服務為主的靈活再就業基地,通過轉變就業觀念和技能培訓,幫助陷于困境的婦女實現了在家門口就業的愿望。
2008年是深圳市社會工作發展較快的一年。市婦聯引進了10名社工,分配到各項目點,并由初始階段的社工單獨開展工作及時調整為團隊開展工作,有效防止年輕社工行政化、邊緣化,保證了社工的專業優勢。隨后又相繼引入了24名社工,請香港資深社工每月進行集中督導,提高實務能力。在社會工作與婦女工作有機結合的探索中,我們打破傳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確定了“項目化運作、專業化服務、社會化推進”的思路,增強了針對性,把全員婦女作為服務對象變為按需求設定服務人群;把分散的服務內容變為長期的工作目標設定;把階段性的短期活動變為3—5年的實施計劃;把一般性服務變為專業化服務;把對工作定性評價變為定量定性相結合的科學評估。通過大膽嘗試,使婦女工作向人性化、專業化發展,深圳婦女社會工作的探索有了較快的進展。
二、實踐:建立一個機制、形成一種模式、搭建一個平臺、鍛造一支隊伍
(一)建立購買服務的運作機制。按照深圳市政府購買服務推行的“政府購買、政府委托、社團申請”原則,市婦聯專門設置了婦女組織培育指導辦公室,負責項目設計、申報、管理、指導工作。一是市婦聯設計項目向市社工辦申請,經審核批準,獲得從公益金中撥付的專項資金,然后選擇試點社區,面向社工服務機構(即民間組織)挑選社工;二是市婦聯與社工機構簽訂服務合同,社工與社工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其薪酬、保障、后續培訓等由社工機構負責,市政府按每個社工每年6—6.6萬元的指導價支付給社工機構;三是市婦聯(用人單位)根據項目需要對社工進行崗前培訓后派駐試點社區, 同時指導社工設計服務項目,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力求項目運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四是掌握情況、跟進指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二)形成“婦工+社工+義工”的服務模式。婦工、社工和義工是社區服務的三股重要力量,各具優勢、各有局限。深圳市婦聯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逐步明晰三者的關系和優勢互補的方式方法,社工作為服務主體的專業定位逐步被認可。三者的職責:一是婦工。主要是學習和引入社工理念和方法,轉變婦聯傳統的工作手段和渠道,培育婦女服務組織,探索服務婦女和家庭的新模式,發揮主導、引導和推動的作用;二是社工。主要是以三個“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載體,運用專業知識和手段為社區居民提供長期、系統、優質的專業服務;三是義工。主要是利用社會資源彌補社工力量的不足。招募義工的方式是依托聯誼組織建立律師、心理、婚戀、醫療、家教5個專家服務團,聯系一批專家志愿者,同時招募社區義工,包括寒暑假大學生等階段性志愿者。婦工、社工、義工三者優勢互補、合作共進,形成了職責分明、協同配合、深度互動的工作格局。
(三)搭建立足社區的專業化服務平臺。專業社工的引進及其主體地位的發揮使婦女組織服務家庭、服務婦女的質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到目前為止,在社區組建的“陽光心語驛站”、“單親母親俱樂部”、“家道協會”、“陽光媽媽服務團”等適合不同群體需求的服務項目達49個,爭取到活動場地2600㎡,各種專業化、個性化的講座、活動100多場,投入資金400多萬,直接服務人數近4萬人。深圳市婦聯指導社工采取了“先調研后定服務項目”、“先宣傳推介后實務服務”、“先小組社區活動后個案介入”、“先資源服務后支援、輔導服務”等逐步推進的策略,到2009年2月底社工撰寫調研報告5份;入戶探訪2730戶次,建檔1048套,接受咨詢1874人/次;處理個案61宗,已結案35宗;開展小組活動30項、165節;社區活動43場次;工作坊42場次;受助人員中女性占總數66% 。“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提供的婚姻及人際關系調整、親職教育、女性互助、情緒輔導、經濟援助、來深建設者關懷、中小學生主題工作坊、義工招募培訓等不同層次、不同內容的服務中針對婦女、家庭的服務占64%,受助人員滿意度60 %,經評估已基本達到服務目標。5個專家志愿者服務團接受咨詢1195人次,組織活動100余場,處理典型個案200余宗,直接服務人數2萬余人。
(四)鍛造具備一定社會工作理論和實務能力的婦女干部隊伍。陽光系列服務項目的實施,不但拓展了婦女工作新領域,延伸了婦聯的工作手臂,開辟了婦聯參與社會公共服務的新途徑,也培養了一批具有一定社會工作理論和實務能力的婦女干部。深圳市婦聯于2007年分批組織婦聯干部赴上海和香港培訓,先后邀請6位香港資深社工和8位一流社工專家來深講課,編發《社會工作知識宣傳冊(上、下)》5萬冊,婦聯系統有20多人取得了國家人事部舉辦的社會工作專業技術資格。“助人自助”、“案主自決”和“接納”、“尊重”等理念,以及以婦女為本、以需求定服務的專業化、個性化、多元化的服務方式被廣為接受和運用,使過去存在的“以一種聲音覆蓋全社會,用一種服務滿足全體成員”的狀況得到改善,婦聯干部在婦女工作與社會工作相融雙贏的新模式中增強了工作的科學性,也增強了婦聯的實力。
“陽光系列”服務項目獲得了社會各界的認可。2008年下半年以來,我們先后接待國家民政部、全國婦聯領導及各省市區婦聯、境內外學術團體20多批、400多人次來訪交流。深圳市社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評價:“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是社工試點中做得最成型的項目,是項目化推進社會工作的榜樣,在民政部門以外探索了社會工作與部門工作相結合的路子。
三、思考:積極解決認識誤區和實際問題,才能穩步推進婦女社會工作
兩年多的實踐探索,使我們收獲了成功的經驗,也思考著許多問題。審視走過的歷程,我們深感只有積極解決認識誤區和目前面臨的問題,才能穩步推進婦女社會工作。
誤區之一,社工是基層人力不足的一種彌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是基層人少事多任務重的生動寫照,年輕的社工容易被基層干部視為幫手,而忽略其作為專業人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社工的專業化、職業化品質得不到保證。因此,我們指導社工建立團隊,搭建獨立的組織架構,建立一套以社工督導助理和組長為負責制的社工自我管理、獨立運作的制度,保持社工的價值理念、思維方式和助人方法,在香港督導的協助下加大本土化的實踐和研究力度,建立一套規范的服務流程,強化社工理念、提升實務能力,使社工的專業元素得到更充分的培植。
誤區之二,社工被購買就必須服從聽從于用人單位。這是試點初期基層常有的想法,尤其在社工普遍剛走出校門、年輕、缺乏歷煉的情況下,與社會經驗豐富的基層干部合作,容易處于弱勢而被同化,如果不及時規避,可能導致社工行政化,作為服務主體的地位難以保障。因此,必須正確處理用人單位與社工的關系,堅持指導、支持、服務而不是領導和支配的原則,明確雙方是購買服務和提供專業服務的合作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在實踐中,不僅要消除認識上的誤區,還必須把握全局、理性推進,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深圳婦女社會工作的探索剛剛起步,還有許多問題有待解決。
(一)社會工作的公信度有待進一步提高。目前,群眾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和接受程度還比較低,靠群眾自發參與還有難度,需要時間和規模的積淀,使社會工作在社會公共服務中不被邊緣化。
(二)社工隊伍的專業素養有待進一步增強。隨著社工崗位需求的大量增加,具備專業社工資質和本土實踐經驗的資深社工成為稀缺資源。目前深圳市絕大多數社工是剛跨出校門的大學生,由于上崗時間短,經驗不足,加上指導、跟蹤、評估和崗前培訓機制尚未完善,遇到復雜問題時往往感到惶然不知所措。
(三)相關的配套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深圳市政府購買社會公共服務的投入已有了大幅度增加,但與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比較還存在不小的差距。此外,與“7+1文件”相配套的措施還沒有完全跟上,項目經費申辦難度較大,經費額度和時間跨度也難以把握。
(四)與民間社工服務機構的對接有待進一步磨合。作為合作關系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與民間社工服務機構,在許多環節上還存在著分工不明,職責不清的狀況,社工的有效管理和后續培訓、評估機制等有待完善。
(五)在經費和資源整合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制度化。目前深圳市、區兩級財政對社會工作試點有了較大的投入,但項目經費的撥付還沒有完全形成制度化和長效化,服務項目的可持續性難以保障。
(六)相應的理論研究有待進一步加強。婦女社會工作作為社會工作的一個領域還缺乏系統的理論支持,深圳婦女社會工作的實踐需要更充分的理論指導和研究。
四、展望:理性務實、科學穩妥地推進深圳婦女社會工作并形成指導本土實踐的理論體系是一項長期的任務
為使深圳婦女社會工作在更廣的范圍、更大的平臺、更深的層次上,績效得到提高、規模得到發展,效益得到擴大,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加快標準化建設。要全面、系統地總結“陽光系列”服務項目的實踐經驗,形成一套標準化的管理模式和指標體系。必須在國際通用標準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適合深圳本土的常規項目及物化標準,使之具有示范價值和可持續性。我們初步形成了深圳市婦聯《“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標準》,正在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希望把本土化的實踐成果轉化為可示范、復制、應用的模板,為項目推廣提供樣板。在建立項目模板、完善工作標準的同時,還必須建立人才引進、交流、獎勵的有效機制,鼓勵創新、培育特色,使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最大化。
(二)完善專業化管理。繼續堅持社工督導制度,加強與香港社工機構的交流與合作,有重點地培養本地化的專職督導人員和社會工作領袖,幫助社工實現專業成長,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同時,發揮婦聯的資源優勢,有重點地開展性別意識、婦女維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業務培訓,達到婦聯工作與社會工作相得益彰、婦工與社工共同成長的雙贏效果,使深圳婦女社會工作逐步走向成熟。
(三)實現規模化創建。目前,我們將致力于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三個試點的扶持、充實和完善,采取有效措施培育示范精品。在此基礎上理性、科學地推廣,爭取年內實現各區全覆蓋,逐步拓展,力爭更多的社區居民享受到家庭綜合服務。
(四)做好品牌化推廣。要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普及社會工作的理念,使社會工作進入人們的視野,進入社區的活動場所,進入深圳百姓的生活。要借助媒體持續宣傳,讓試點有說服力,讓服務有公信力,讓品牌有影響力,使之成為婦聯服務婦女和家庭的一塊金字招牌。
(五)開展理論性研究。要借助深圳作為首批試點城市的有利條件,吸引國內外、境內外的專家學者關注和研究深圳婦女社會工作,依靠各種研究力量的參與和指導,對目前深圳婦女社會工作的雛形進行充實、深化、完善,力爭形成理論體系并指導本土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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